刊登日期: | 2019/5/31 |
發文日期: | 2019/5/8 |
發文文號: | 府文資字第1080005269B號 |
主旨: | 公告指定「臺鐵舊山線-內社川鐵橋」為古蹟,並自即日生效。 |
發文機關: | 苗栗縣政府 |
依據: | 一、「文化資產保存法」第17條、「古蹟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」第3條、第4條規定。 二、苗栗縣有形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108年度第1次會議決議。 |
公告事項: | 一、名稱:臺鐵舊山線-內社川鐵橋。 二、種類:橋梁。 三、位置或地址:苗栗縣三義鄉鯉魚潭村。 四、古蹟及其定著土地範圍: (一)古蹟本體:本體為內社川鐵橋,面積約752㎡。 (二)定著土地之範圍:苗栗縣三義鄉聖王段96地號土地面積33890.53㎡(橋梁範 圍約77㎡)、苗栗縣三義鄉聖王段162地號土地面積998.08㎡(橋梁範圍約50 ㎡)、苗栗縣三義鄉聖王段163地號土地面積1259.19㎡(橋梁範圍約80㎡)、 苗栗縣三義鄉聖王段165地號土地面積4119.40㎡(橋梁範圍約305㎡)、苗栗 縣三義鄉聖王段166地號土地面積5579.93㎡(橋梁範圍約20㎡)、苗栗縣三義 鄉上城段220地號土地面積為23119.57㎡(橋梁範圍約220㎡)。 五、指定理由: 1.1935年地震後興建,見證臺灣鐵道史及時代工法的變化。 2.鐵道部建設改良課技師坂本敏一設計,橋體為上承式鋼桁架,橋墩為中空鋼筋 混凝土造,營造技術具特殊性。 六、公告日期及文號:苗栗縣政府中華民國108年5月8日府文資字第1080005269B號。 七、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5條規定,苗栗縣縣定古蹟「臺鐵舊山線-魚藤坪鐵橋」。 八、本案公告期間為30日,對本案行政處分利害關係人如有不服,請依文化資產保存法 第9條第2項、訴願法第1條、第14條、第56條及第58條第1項規定,得於本公告期 滿之次日起30日內繕具訴願書乙式三份及本公告影本,於法定期間內逕送原處分機 關(苗栗縣政府,地址:36001 苗栗市縣府路100號,並將副本抄送管轄機關文化 部(以實際收受訴願書之日期為準,而非投郵日)。 |
附件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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